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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1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举办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学生工作处

承办:经贸学院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1.报名方式(4月11日—3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 、大赛 APP(名称为“大创空间” 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初赛赛时间(4月11日—5月30)。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3.校级选拔赛时间(6月1日—30日)。由学工处及经贸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参赛对象

凡是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可参加全部赛事;2011年6月10日之后的毕业生也可参加此次创新创业大赛。按照所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3 年3月1日 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 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3 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七、比赛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可组织多支参赛队伍,进行网络报名,每支队伍不少于3名同学,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每个团队限报1件项目;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选入校级决赛的项目,将采取商业计划书的陈述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商业计划书陈述展示10分钟,现场答辩 5 分钟。商业计划书为WORD 格式文件,现场陈述采用 PPT 文件格式。

八、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创意组: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

初创组和成长组: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

项目申报书、评分标准、大赛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一、二、三。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报至长清校区4号楼107经贸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2649109@qq.com。

联系人:

学生工作处:陈沙

经贸学院:李全海 张琪 胡美玲

九、奖励

奖项设为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三项、优秀奖多项,学校将颁发奖状及奖品,并根据上级要求推荐获奖项目参加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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