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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组织“促学风、严考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7 

各班级、团支部:

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诚信做人的意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信息工程学院“促学风、严考风”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学风、严考风

二、参加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1、团总支制定《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向全体在校生发放。

2、各班级、团支部召开主题班会、团会

班主任亲自召开主题班会、团会,强调考试纪律、重申违纪处理规定,学习《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带领新生重新学习鲁管院发【2017】53号文。

对2019级新生,班主任需讲明座次排列、携带证件等要求,重申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入场,安排专人负责考前清场。

要求:各班级、团支部上交主题班会照片、会议记录。

3、团总支宣传部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制作宣传板、条幅等,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倡议书。由团总支、学生会面向全体在校生发出“诚信考试承诺书”。

希望各班级、团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到每个班级、每名学生,推动我院学风、考风的良好发展。

附件1  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2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管院发[2017]53号)

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1:

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

 

一、遵守诚信考试承诺。

二、考试当天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册上签名。

三、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文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学生证以及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不按规定要求做答的,一律无效。


 

附件2: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鲁管院发[2017]53号

第二十三条 考试(考查)作弊者:
(一)无视考场规则,违反考场纪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夹带小抄并抄袭或抄袭他人试卷者,以及为他人抄袭提供试卷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动试卷或成绩单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因测试、考试(考查)对监考老师或任课老师无理取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六)窃取或有目的地通过其它手段获取、传播考试、测试试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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