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诚信做人的意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信息工程学院“促学风、严考风”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学风、严考风
二、参加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1、团总支制定《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向全体在校生发放。
2、各班级、团支部召开主题班会、团会
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团会,强调考试纪律、重申违纪处理规定,学习《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带领新生重新学习鲁管院发【2017】53号文。
受疫情影响,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核计划采用线上考核形式进行。教务处设置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全校师生向学校举报有关考风考纪的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88617776。
要求:各班级、团支部上交主题班会照片、会议记录。
3、团总支宣传部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制作宣传板、条幅等,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倡议书。由团总支、学生会面向全体在校生发出“诚信考试承诺书”。
希望各班级、团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到每个班级、每名学生,推动我院学风、考风的良好发展。
附件1 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2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鲁管院发[2017]53号)
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
信息工程学院期末考试考生须知
一、遵守诚信考试承诺。
二、考试当天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进入考试系统。
三、自觉参加考试身份等核验过程。
四、考试作答过程中,系统采用人脸识别、随机拍照、视频监控、防切屏、防复制、自动交卷等技术手段,对考试中考生的考试行为进行智能分析,自动标记警示作弊行为,并对考生作弊行为进行智能警告、违纪记录判定,请所有考生诚信应考。
五、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不按规定要求做答的,一律无效。
六、未详尽事宜,请参见学校教务处、学院教学等相关通知。
附件2: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鲁管院发[2017]53号
第二十三条 考试(考查)作弊者:
(一)无视考场规则,违反考场纪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夹带小抄并抄袭或抄袭他人试卷者,以及为他人抄袭提供试卷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动试卷或成绩单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因测试、考试(考查)对监考老师或任课老师无理取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六)窃取或有目的地通过其它手段获取、传播考试、测试试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