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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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山东管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高水平学术著作的顺利出版,切实提高学校学术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我校在职教职工(包括人事代理)均可申报,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的第一完成人。

    二、申报范围

    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是指申请者拟自费或部分自费出版的纯学术性著作和国外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译著。但以下情况不列入学术著作资助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没有正式书号、不公开发行、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出版物;

    2.编著、论文集、科普读物和非学术译著;

    3.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

    4.教材、工具书、一般数据库、作品鉴赏及编注类出版物;

    5.再版的学术著作。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须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代表学校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申请资助的译著须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自然科学类书稿总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书稿总字数一般在15万字以上。

    2.凡申请资助者,书稿应达到图书出版要求(书稿齐、清、定),并提供查重报告,书稿重复率低于20%(查重报告需加盖检测部门公章)。

    3.申请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申请。

    4.获批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扉页标注“山东管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

    5.申请者应恪守学术规范,对申请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文责自负,如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剽窃他人学术观点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6份)。

    2.申请人将《申请书》、书稿、查重报告报申请人所属部门(兼职教师根据学科所属报二级学院)。

    3.申请人所属单位成立推荐小组,对著作的学术性、先进性、原创性、社会影响等做出评价,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出版基金二级学院推荐表》,并由参评者逐一签名后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科研处。

    五、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2019531日前,将推荐《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查重报告)、《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出版基金二级学院推荐表》、《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一览表》报送科研处(科研办公楼268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边哲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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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第十三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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