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和发现创新型人才,推动学术建设与学科发展,助推济南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审办法》,济南市科协将开展第十七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成果奖项的评选面向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领域,在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创新成果,主要指学术论文、论著等。学术论文的核心内容必须在正式科技期刊上公开发表;论著必须在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次参评项目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和发表,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均用A4纸标准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原件的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四份。
请申报第十七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的老师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科研处,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Word版及证明材料PDF版)发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赵扬,88617765
邮箱:kyc@sdmu.edu.cn
附件:1.评审办法.doc
2.申报表.doc
3.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