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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业余党校章程

发布日期:2014-05-08 

总纲

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业余党校是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对申请入党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进行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的阵地,是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大学生业余党校的建设是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大学生业余党校的基本任务是对广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使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增强入党信心、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在全学院学生中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修养好,学习刻苦、作风扎实、能自觉为我院党、团组织建设、院及班级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第一章 学员

第一条 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提交入党申请一年以上)或学生干部,经学院团总支推荐,学院党总支批准后方可入校。

第二条 申请进入业余党校学习的同学,经审核批准,确定为党校学员后,需填写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并同时取得学籍。

第三条 业余党校学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完成党校的学习任务;自觉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校内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学习纪律

1、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完成作业,研讨积极发言,课外主动自学。

2、不无故缺课、旷课、有事请假。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自身要求严格,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要求进步。

4、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一言一行严以律己、助人为乐,敢于、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章 培训

第五条 培训内容: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简史、时事政治教育及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理想、信念教育和素质教育。

第六条 培训要求:是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党章有较全面、深刻、系统的了解,不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积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使自己早日具备党员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培训方式:主要采取课余时间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培训方法: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思想提高与实际行动相结合。

第三章 考核

第九条 学习结束时对所学内容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第十条 考核到课情况,凡缺课(无论事假、病假等原因)次数为总次数的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不予结业。等下期补上并考核合格方可结业,无故旷课二次或二次以上者,本期学习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一条 检查学习笔记、体会、发言提纲等,由任课辅导老师测评。

第十二条 要根据上述三项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实际表现综合进行考核测评,评选出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 学员在业余党校中的学习情况和表现作为党组织对其进教育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者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业余党校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信息工程学院业余党校成立委员会,由学院党总支各成员任委员会委员,由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任校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校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党支部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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