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依据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泉城 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教发〔2020〕5号),《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 (30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厅字〔2022〕5号),将泉城奖学金更名为济南奖学金。决定启动第三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济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
四、名额分配
济南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泉城奖学金”名额为8人。各学院推选候选人1名,本专科不限。
五、评选条件
申请济南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在校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院系前 15%(含 15%)。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 30%(含 30%)。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二)各学院要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召开评审会议,并按照学生工作部的有关具体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由学生本人进行汇报,时间5分钟以内(可使用PPT),择优确定8名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至济南市教育局。
六、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评审材料电子版报送:《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第三届济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可参照历年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撰写)。
2、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党总支盖章,A4纸双面打印;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可参照历年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撰写)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他)。表现突出学生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请装在透明带扣袋中上交)。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济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电子版以“XX学院+济南奖学金评审材料”命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明德楼161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54
附件:1.《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第三届济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0日